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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落实认监委10号公告,做好强制性认证标志改革

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

来源: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发布时间:2018年04月04日 人气:18

发表于:2018-04-04 来源: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
关键词: 消防器材制造

 

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

 

关于落实认监委10号公告,做好强制性认证标志改革

过渡期有关事项的通知

 

各认证企业:

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3月15日发布的《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》的要求,进一步落实改革工作,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负担,使企业更加便捷、有效的管理并加施CCC标志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取消印刷/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和收费

1、自2018年3月20日起,取消印刷/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和收费。

2、获证企业自行印刷/模压CCC标志按照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》(见附件1)执行。

二、关于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

需要使用标准规格CCC标志的获证企业请于5月1日前联系“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”(原:标志发放中心)进行采购。鉴于目前尚未收到管理部门关于改革的明确流程说明,据以往工作经验,过渡期内需多方测试及磨合,影响工作效率,建议企业准备不少于一年期的标志用量避免因CCC标志缺失而造成的产品不能出库的情况发生

三、相关建议

对于原使用标准规格CCC标志的获证企业,请高度重视此事,长远规划,建议更换使用印刷/模压CCC标志一是可以降低生产成本,二是便于企业进行自我管理,降低监管风险。

自2018年3月20日起,原《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》(国家认监委公告2001年第1号)及《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发放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认监委公告2002年第7号)废止。

望知悉。

 

 

 

 

评定中心信息室

201844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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